酒店服务提供规则I. 总则 本规则规范宾客与酒店(“水晶酒店”)之间的关系,并作为酒店的内部管理文件。- 执行方:有限责任公司“水晶酒店”(Hotel Crystal Ltd. (水晶酒店有限公司)),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综合体。
- 酒店服务:提供临时住宿的服务,按酒店设定的统一价格提供。
- 房价:包含住宿及相关附属服务的统一费用。
- 宾客:仅为个人需要而预订、购买或使用酒店服务的个人。
- 预订:客户或宾客提前预订酒店房间的行为。
- 结算时间:酒店规定的退房时间。
1.1 酒店提供24小时运营服务。
1.2 住宿费用按每日计算,并依据酒店结算时间收费。
1.3
入住时间:14:00(当地时间);
退房时间:12:00(当地时间)。
II. 预订和取消2.1
预订方式:可通过酒店官网、电话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预订。
2.2
保证性预订:酒店将保留客房至次日结算时间,若宾客未按时入住,需支付一晚房费。 2.3
非保证性预订:酒店将保留客房至
18:00,如宾客未到,酒店有权取消预订且不收取用。 2.4
取消政策:- 保证性预订取消需提前24小时通知,否则收取一晚房费。
- 非保证性预订可随时取消。
III. 付款及收费标准3.1 住宿费用以俄卢布支付,可使用现金、银行卡或银行转账。
3.2 客房按天计费,入住时间从
14:00起计算。
3.3
提前入住收费标准:- 00:01-06:00:收取100%房费。
- 06:00-13:59:收取50%房费。
3.4
延迟退房收费标准:- 12:00-18:00:收取50%房费。
- 18:00-23:00:收取100%房费。
3.5 若宾客未支付续住费用且拒绝退房,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IV. 住宿登记与退房4.1 入住宾客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如:
- 俄罗斯公民:护照。
- 外国公民:护照、签证、移民卡。
- 4.2 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入住。
- 4.3 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仅可在监护人或授权人陪同下入住。
- 4.4 若未成年人未提供必要文件,酒店有权拒绝入住。
- 4.5 退房时需交还房卡,房间将由酒店人员检查。
V. 住宿规定5.1 宾客需遵守酒店管理规定,包括防火安全、用电规范等。
5.2 访客可在
08:00-23:00进入客房,需提供身份证件并通知前台。
5.3 宾客不得在酒店内吸烟,违者需支付清洁费用。
5.4 宾客应爱护酒店设施,如有损坏需按酒店规定赔偿。
5.5
禁止行为:- 在房间内使用明火、烹饪设备。
- 饲养宠物(如未事先协商)。
- 高声喧哗或扰乱其他宾客。
- 在客房存放武器、毒品或危险物品。
- 在酒店公共区域饮酒、吸毒或从事违法活动。
VI. 责任条款6.1 酒店对宾客存放的贵重物品不承担责任,建议存入保险箱。
6.2 酒店对因城市服务(如停电、断水)造成的不便不承担责任。
6.3 若宾客损坏酒店设施,需按市场价或酒店赔偿标准支付。
6.4 如宾客违反安全规定,酒店有权报警处理。
VII. 其他规定7.1 酒店可因特殊情况调整入住规定,并提前告知宾客。
7.2 宾客入住即视为已知悉并同意本规则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酒店前台咨询。